栏杆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企业鹤林新城一期一标段项目部(甲方)承包方:经考察研究,甲方将鹤林新城一期一标段1#、8#楼栏杆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为了充足调动甲、乙双方的积极性、明确责任、互相增进,更好地完毕建设任务,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特签定下列协议条款,以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1、工作内容:鹤林新城一期一标段1#、8#楼栏杆工程
2、承包范围:阳台、楼梯栏杆
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4、质量规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施工,焊缝饱满,焊点磨平
必须遵守施工操作规程,若自行变化施工方案或不服从甲方人员指挥,甲方责令停工直至退场,所发生的经济、质量事故、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
5、工期规定: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整个项目的工期安排,无条件的配合,并准时完毕所有工程量
每栋10天内完毕
二、单价及工程量计取措施:1、阳台栏杆24元/㎡、楼梯栏杆20元/㎡,按实际数量计算面积
以上单价均含赶工费、晚上加班点心费、伙食费及法定节假日、工资补助在内,若市场人工费浮动,政策性调整,施工方式变化,甲方一律不予调整
三、付款方式:本工程完毕后付至80%,余款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乙方应提供发票
四、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水源、电源
2、甲方在动工前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乙方按各分项工程的施工规范规定进行施工
3、甲方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护措施
4、甲方应派电工架设线路,保证夜间施工现场照明,提供垂直运送条件和井架
五、乙方责任:1、乙方施工人员所需的安全帽、手套、劳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所用的电线、灯泡、碘钨灯所需用品及末级箱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根据甲方总进度计划、安排好工人人数,并服从甲方的合理工序搭接安排,如遇设计变更或人力不可抗拒的状况以及其他工程作业未能及时配合,导致其他分项工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