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甲方(用人单位):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协议书》
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协议书》到达本补充协议
一、加班约定1、加班的定义: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需进行工作的时间为加班
加班时间认定如下:(1)节假日或周末加班半天起;(2)晚加班的最小时限为0
2、加班审批流程:乙方加班必须根据甲方加班管理制度规定提前发起加班申请流程,加班结束后须再次确认实际加班时间,办理完有关手续后报人事行政中心立案
3、加班费计发基数的约定:(1)经双方协商约定加班费的计发基数为1630元/月,如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原则按南京市最低工资原则计发
(2)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结算时间:(1)人事行政中心负责每月记录当月乙方的加班天数及已调休天数,并在当月考勤表中列明
(2)每月加班原则上先安排调休,每季度结算余假天数,如确实由于工作状况无法安排调休的,再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加班费用
(3)甲方每季度核算乙方加班费,并在下一季度工资中予以发放
二、年休假约定1、乙方申请年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安排,并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流程和休假条件参照甲方制定的《员工年假管理措施》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状况安排乙方统一休年假,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
统一安排年假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与其他法定假期连休、安排培训或集体活动、旅游等
3、乙方应在一种自然年度内(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休完年假
如因乙方本人原因,未在自然年度内休完本年度年假的,视为放弃当年未休年假
4、经乙方本人同意,甲方可规定乙方用年假抵消事假
三、工作岗位调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体现,对其所从事的岗位做出调整,并自愿接受调整后岗位在甲方单位所规定的岗位职级及有关待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