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人:劳务分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如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协议或专业承(分)包协议(如下称为“总(分)包协议”),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工程图纸中所有的消防安装工程、智能系统安装工程、通风系统预埋工程、暖通系统预埋工程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1)消防工程图纸中的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的预埋、穿线、管道及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内容(2)智能系统的电线管预埋内容(穿线、安装设备除外)(3)通风系统中套管、电线管预埋内容(4)暖通系统套管预埋内容2、造价人工费包干价为:(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材料进场后的卸车、搬运费用)3、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同土建同步结束工作日期:土建竣工后15天内完毕4、付款方式按进度70%付款(预埋分项工程所有合格后付预埋部分全款所有项目竣工经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0%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5%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二年)一种月内付清
5、质量原则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协议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估原则》,本工作必须到达质量评估合格等级
6、原则规范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执行,到达合格原则
7、总(分)包协议7
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协议(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当劳务分包人规定期,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