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地产宣传物料印刷服务协议甲方:临清市新华德润汇通有限企业乙方:济南三好纸制品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新华地产宣传品印刷服务,到达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在协议期内为甲方提供新华地产宣传品印刷有关服务。二、协议价格协议总额约为人民币77800元,大写:柒万柒仟捌佰元整;合作期限:10月7日至10月30日。乙方提供该服务的单价见附件物料清单(一),该单价内所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1、材料费用2、印刷费用;3、运送费用;4、总部运行及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等;5、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费用;6、缺陷修复和保修费用;7、协议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或劳务费、政府收费、税率、汇率或调价文献的变动等多种原因导致的价格变动;甲方无需再就承包范围内的上述事项向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人支付任何费用。三、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确认稿子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付款23000元(大写:贰万叁仟圆整)剩余货款待甲方验货合格后一次付清;企业名称:济南三好纸制品有限企业账号为:9010101108242050001291开户行: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天桥支行2、在印刷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变化宣传品尺寸、印刷材质、印刷数量,装订规定等所产生的费用据实结算;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合法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四、甲方的重要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及时提供印刷文献的完稿。2、甲方应派专人确认颜色样并签字确认。3、印刷完毕后,甲方按照签字确认样稿对乙方制作的印刷品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利规定乙方1日内免费重新印刷。五、乙方的重要权利及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文献进行印刷,并提供数码打样稿,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始印刷。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颜色样印刷,如印刷成品与签字稿不符,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印刷。3、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时送货。六、违约责任1、甲方每次给乙方下发工作单,会明确载明完毕时间,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毕印刷并通过甲方验收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称于单项总价款1%的逾期违约金。如该违约金局限性以弥补工期延误给甲方导致的损失,乙方应弥补甲方损失。工期延误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2、乙方印刷成品与签字稿不符,且重新印刷不能到达协议目的的,甲方有权取消本次印刷,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次印刷金额的3倍作为违约金。甲方亦可视乙方完毕工程的质量瑕疵状况合适扣减工程款后双方继续履行协议。3、依本协议之约定,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或终止协议步,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外,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的,不再支付;甲方已支付所有或部分工程款的,乙方应予返还。七、保密义务乙方由于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甲方的项目资料和有关信息,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复制,不得向乙方无关人员或任何第三方展示、传阅和泄露。乙方违反此保密条款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经营损失、诉讼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八、不可抗力若因发生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雷电及其他不能预见,且对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爆炸、战争、暴乱、动乱罢工及法律、法规变更或其他社会劫难或不可抗拒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件履行其协议项下义务,则遇有上述事件的一方应立即采用也许的最为迅捷的方式告知对方,各方应根据该事件对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处理与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协议项下义务、延期履行或变更履行协议。受上述事件影响的一方或各方应在该事件影响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有关该事件的新闻报道及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献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献等,并免予承担对应之违约责任。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方始生效。本协议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