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昊月树脂有限企业新厂工程冷却塔制作安装协议需方:济南昊月树脂有限企业(简称“甲方”)供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经供需双方充足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冷却塔品牌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价款等1、冷却塔品牌、名称、规格型号、价款参照下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价款备注2、本协议的单价为固定单价,包括冷却塔原价(含附件费)、安装施工所有费用、二次搬运费、包装费、施工损花费、技术资料费、检查检测费、措施费、规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技术和售后服务费、运送费、产品和成品保护费、卫生清理费、卸车费等及其他有关所有费用
第二条工期动工日期:月日;制作安装期限:总日历天数____天;以上工期包括乙方加工制作冷却塔及安装调试的时间
第三条质量原则:1、冷却塔质量(1)详细技术参数参照协议附件二(冷却塔技术参数规定)
(2)《冷却塔技术参数规定》中未列明的,参照GB/T7190
1-199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塔第1部分:中小型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冷却塔》及GB102-87《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完全满足甲方使用规定
2、安装质量:合格
第三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乙方应严格按照原则供货和检查,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协议生产规定的优质产品,完全符合原则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规定以及环境保护规定
2、乙方对其所供冷却塔质量及安装质量负责,冷却塔质量实行三包,如因协议标的物技术规定、质量等与协议规定不符给甲方导致损失的,则要赔偿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冷却塔的质保期为壹年,自冷却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四条包装原则:包装应合用于远距离运送,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保证冷却塔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引起的冷却塔锈蚀、损坏、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交货方式和费用承担:1
乙方供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