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下温冷库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
高下温冷库项目发包人:
承包人:签订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日期:二O一
日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协议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到达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高下温冷库项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钢构造、聚氨酯库板的安装等
4、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钢构造、聚氨酯库板工程
二、工期本协议工程总工期为
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计算
(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协议约定条件(增长工程量)外,在任何状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玖佰贰拾捌万陆仟陆佰伍拾捌元叁角贰分(¥9286658
32元),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协议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①、总价款分
次支付: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四、甲方义务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有关相邻关系,详细简介场地及地下管线状况;2、在施工期间予以乙方施工必要以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4、接到乙方验收的验收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验收;5、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义务;6、若因甲方不履行协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提议,在3天内予以答复或处理;8、若增长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9、对乙方提交的增长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根据
10、提供本工程的全套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