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考核方案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考核管理制度(草案)一
本方案制定了母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考核管理的基本原则
职权界定等事项
母公司主要以净资产回报率为考核指标,兼顾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财务安全性
子公司财务上独立核算,子公司之间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化操作
考核指标结合实际,应有一定的灵活性
全资子公司指最终出资方法人都是母公司
控股子公司指最终出资方法人中,母公司的出资比例超过50%
母公司指浙江新和成股份公司,如果另一最终出资方法人为新昌县合成化工厂,等同于全资子公司考虑
考核对象: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全资子公司由母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控股子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考核
考核指标:1
资产回报:净资产收益率(年度净利润/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
具体数值,以上一年度实现值为基数,综合考虑后确定
财务安全性:年末审计时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正值
可持续发展:科研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新产品开发数量;新产品在销售收入中的贡献率:
对于产供销不完整的全资子公司如维生素公司
进出口公司等,考核指标应适当变动
考核办法:1
资产回报指标占考核的60%,财务安全性指标占30%(其中负债率指标占10%,现金流量指标占20%),可持续发展指标占10%(分指标各占3
每月从全额工资中提取10%作为风险抵押金,至年终总结算
完成各项考核指标,风险金全部返还;部分完成考核指标,风险金按比例返还;完不成全部指标,风险金不予返还
完成全部考核指标,给与奖励,奖励由上级考核领导决定
在完成财务安全指标和可持续发展指标基础上,在利润超额部分中再提取10%作为奖励
其中的50%奖励给总经理,其余的50%由总经理决定奖励方案,报母公司备案
权职界定:1
人事权:全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