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书委托方:(如下简称甲方)承揽方:(如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道路灯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完毕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规定:(一)项目名称:(二)安装地点:(三)工程内容:路灯安装施工
(四)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备注:以上价格含税、运费、安装费
二、工期: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完毕施工
三、结算方式:1、预付定金40%,材料到现场付至工程总造价的80%,安装结束后付清
未按协议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0
5%支付违约金
2、协议操作期间,协议外增长内容,甲、乙双方承认后,甲方应先支付增长部分款项的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套2元(元整)50%,余额50%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施工:1、乙方根据规定组织施工,并到达合格原则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五、工程交验: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告知甲方两天内验收
如逾期不验收,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通过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毕,收取对应工本费
如乙方导致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更换
六、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规定遵守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遵守工地现场的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尤其阐明:1、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波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处理
2、本工程安装结束前保证正常供电,如因甲方原因无法验收,超过三日,视为产品合格
八、售后服务:乙方对工程中所供产品质保壹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告知24小时内抵达现场,并由乙方免费更换
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因人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超过质保期的维修,甲方需支付材料及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