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改造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店面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如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地点: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方式,但所有的主材必须提供实样给甲方确认,确认原则需与甲方提供的材料样板相似。1.3乙方所提供材料须能通过消防检查原则。1.4工程期限____天;动工日期年8月7日;竣工日期年8月15日;验收日期年8月16日1.5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元金额大写:__拾万伍仟元整___(详见:店面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第二条施工图纸2.图纸设计:2.1乙方设计前,甲方必须提供精确有效的设计规定及乙方设计施工必要的要素:包括文字、图片规定、标志等。2.2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规定设计出方案,乙方提供图纸包括: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消防图、电气图剖面图及甲方所需要其他需要装修审批的图纸等。第三条甲方工作3.1甲方负责提供详细、精确的场地平面图、商场限高及精确的设计要素,如提供资料有误所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3.2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店面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3.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第四条乙方工作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原则,按期保质完毕工程,保证甲方准期营业;4.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4.3商铺交付使用后一年内,乙方负责甲方商铺装修主体部分(如天花、墙体、地面及重要展柜)的开裂、剥落等问题的及时迅速(3个工作日内上门)的维修,保证不影响甲方正常营业;但不包括如电灯不亮、表面脏污等正常损耗及人为损坏的问题的维修服务。4.4办理商铺施工所需要的进场手续。包括:装修押金、施工人员进场手续等。4.5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第五条工程变更5.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步调整有关工程费用及工期。第六条材料供应6.1按协议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告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6.2按协议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告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第七条工期延误7.1对如下原因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对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7.2因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毕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7.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竣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7.4因乙方责任导致的工期延误所给甲方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赔偿款由工程款中扣取。7.5因乙方责任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日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取。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8.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最终确定的图纸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甲方提供便利条件,同步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8.2本工程自工程整体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壹年。8.3验收:按照验收原则单(附固定资产投资、装修项目验收单)进行验罢手续。验收原则:(1)8.4乙方负责在施工完毕后需通过消防部门以及店铺产权所属单位的验收。8.5乙方在通过消防部门以及店铺产权所属单位的验收合格后,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才可交付甲方使用.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9.1甲方应于协议签定后2个工作日内(即8月5日前)以现金或汇款形式支付首期30%工程款,金额人民币元;9.2进场施工中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汇款形式支付30%工程款,金额人民币元;9.3商铺装修验收合格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并由甲方确认收到乙方总工程全额正式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汇款形式支付35%工程款,金额人民币元;收款账户应与发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