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意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深化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行业责任,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的《2024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大力推动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各级住建、规划、城管、房产等部门要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成立省住建厅消防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建办〔2024〕316号)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建立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讨论部署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化贯彻消防安全责任规定,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和年度目标任务,做到重心下移、责任到岗、明确到人,确保住建系统各行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各级规划管理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部门要贯彻落实《**消防事业进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政发〔2024〕52号)要求,结合城市(城乡)总体规划修编,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及时启动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修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并督促落实,将消防队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同步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特别是消防供水设施要结合城镇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同步实施规划和设计,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大力支持本地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的消防站建设工作,同时年内新增市政消火栓5910具,并联合电力、消防等部门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推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和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三、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监管。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住建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力度,建立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扣分和“黑名单”制度。房产管理部门要将消防设施维修经费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范围,简化经费使用审批程序。供水供气部门应及时修订完善供气、供水和施工现场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是严格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对不符合消防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规划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消防设计未经施工图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施工许可;工程竣工后,未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不予房产登记;三是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严格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加强燃气管道、储气站等储运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更新改造老旧燃气设施。每半年开展一次入户燃气设施设备检查,做到用户全覆盖;四是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每逢节假日、重大活动或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夏季高温天气期间和冬春季火灾高发季节,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加强跨部门消防监管协作。住建系统各部门要深化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数字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共享企业不良行为信息,加强和公安、质监、安监、电力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四、开展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国家和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新要求,在全省住建系统开展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城镇燃气、消火栓、物业小区及消防通道等涉及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省厅各归口业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务处室和直属单位要仔细履行职责,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负责施工图审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省质安总站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厅城建处负责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厅房产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