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xx汽车塑料饰件有限企业采购合同协议编号:签订时间:1月1日甲方(需方):长春xx汽车塑料饰件有限企业乙方(供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前提下,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到达如下协议:一、产品名称、牌号、含税单价、执行期限见价格协议附件1
二、质量规定、技术原则,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以甲方制定的《供应商管理手册》以及双方所签订的《技术保证协议》、《质量保证协议》为准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1、乙方根据所确认的甲方订单规定送货到甲方仓库,运送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延期交付,按甲方制定的《供应商管理手册》有关规定处理,若甲方临时提出提前到货规定,乙方应根据规定及时调整运送方式,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除100%满足订单数量外,乙方应给甲方备出一周使用量的库存
2、供方每延迟一天且未征得甲方同意,承担当批次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若需方临时提出提前到货规定,供方应根据规定及时调整运送方式,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包装原则包装原则按照双方签订的《技术保证协议》规定执行
包装上应标明生产厂家、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数量等
五、验收原则1、按双方签订的《技术保证协议》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因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产品质量经整改一次仍然不符合原则的,供方承担当批次货款金额20%的违约金责任
2、乙方必须提供每批材料的色板和检测合格汇报
3、非免检材料每批必须提供原则检查样条,同步,乙方每年至少提供一次由国家检测机构出据的有关有毒有害物质及环境等指标的检测汇报复印件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1、甲方验收货品合格后,乙方按照甲方规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自甲方财务挂账期满60天,以50%现汇、50%六个月汇票方式立即付款
2、甲方统一执行上月收货,次月5日前与甲方对账,查对期间为上月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