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协议协议编号: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事宜,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出租车辆信息牌汽车辆,车型:,车牌号码:
二、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协议金额本协议项下车辆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月(含增值税),协议期内租金总计人民币元
租金包括:车辆租费、保险费;定期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损伤维修费;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以及其他应当由甲方(或车主)承担的费用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支付期限及方式甲方应在每季度第个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当季度租金增值税专用发票
乙方于收到甲方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度租金,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乙方有权迟延付款
甲方账户信息:开户行:户名:账号: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具有出租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出租权
2、按协议约定准时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安全合用的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必须为租赁车辆购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0万)”四项基本保险,以及附加险“车辆盗抢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并承担租赁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损失、车辆盗抢、车上人员安全、第三者责任的所有风险及责任
所有赔偿属于保险企业保险赔付范围之内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保险理赔,在保险企业赔付之前负责承担实际产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等产生保险企业保险赔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5、负责车辆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损伤维修
6、负责对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甲方需对车辆进行前述维护、保养及年检的,应提前7日告知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