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典服务协议甲方:乙方:xxx文化传播有限企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昆明市第三中学、昆明市中华小学呈贡试验学校挂牌典礼”庆典服务签订本协议,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
第一条:活动的名称:典礼第二条:协议概况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庆典筹划及执行服务(详见协议附件《庆典筹划及执行清单》),协议总价为人民币9000
00元(大写:玖仟元整)
第三条:活动时间、地点1、活动时间:09月01日上午09:00-12:00
2、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规定增长租用天数或增长租用设备,须经乙方同意,并按原原则支付租金
如甲方减少租用天数或减少租用设备,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应另行签订协议减少租金,否则将按本协议租金原则执行
第四条:执行入场时间及撤展时间入场时间09月01日上午9:00此前,撤展时间09月01日上午12:00
第五条:费用甲方在09月01日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凭乙方开据的合法发票付清所有的款项,即人民币9000
00元(大写:玖仟元整)
双方协商一致新产生的费用一并结算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负责提供庆典用品和安装并保证正常使用及活动的圆满完毕
2、乙方提供的庆典用品应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入场前设备应处在良好状态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负责有关场地、电力保障、批文等工作
2、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活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如逾期未交,乙方有权向甲方加收违约金
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加收,直至付清为止
2、协议签订后,如甲方在协议约定设备进场时间的前三天取消本协议的,则须向乙方支付全额租赁费的30%作为违约金,甲方在设备进场前一天取消本协议的,则须向乙方支付租赁金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