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协议书出包方(如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简称乙方):为了深入开发运用山地资源,增进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
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草堂镇草堂营村6组所属兴隆寺及周围进行林业和养殖业开发
甲、乙双方特签订山地承包协议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重要内容如下: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经村民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兴隆寺的山地出包给乙方林业和养殖业开发,共1X亩
详见附件1—《1:10000承包山地位置图》
山地地名及四至以林权证为准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承包期限50年,即自XX月XX日至2065年XX月XX日;承包费每三年付款一次,第一种三年以每亩每年XX元人民币计算,于本协议书生效一次性付款;第二个三年每亩每年XX元人民币计算(第二个三年按第一种三年付款方式,如没付款,清理完毕承包地偿还甲方);此后以此类推,按每三年一次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准时按附表所列面积收取山地承包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通过村委会同意,镇政府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获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3、甲方所发包的山地必须权属清晰,无生态林,无纠纷,没有被用作抵押或被查封的商品用材林地,并复印有关权属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2—《承包山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协议期满止,山地的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乙方
4、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
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畜牧、开矿、取土、采石
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有关部门处理负责人
5、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