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协议出租方:(如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铺一事,甲、乙双方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范围及期限1、甲方将座落在东明县曙光路东段路南《曙光城》小区13#楼商铺肆间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所租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所租房屋的外墙、后院、门头及门前地等
2、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在条件相似的状况下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3、协议期租金合计(大写):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协议签订后在日内付当年房租元,后来每年支付当年房租租金元
4、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费,甲方负责处理供水及电源到户,以及中央空调使用设备安装到户,中央空调使用费用根据国家有关收费原则及有效期限确定,并负责提供应乙方办理有关证照的必要手续
协议签订之日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管理费等),协议签订之后来的经营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5、租赁房屋用途:第二条:商铺管理1、乙方应保证在租赁商铺内经营项目的安全与环境保护,若因经营项目导致商铺污染及顾客安全问题的,由乙方单方面承担所有责任;若事态严重,乙方须按本协议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使用不妥或人为原因导致甲方的商铺设施设备损坏,导致甲方或相邻方生产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商铺装修上必须严格按照消防规定对商铺进行装修,在乙方经营期内出现的消防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容许乙方在不影响房屋构造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不影响房屋的正常功能及使用寿命
5、乙方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油烟、噪音、污水排放等应符合国标
商铺一切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管理
6、租赁期间使用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