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合作生产经营协议书合作生产经营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双方就共同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型鞋用粘合剂事宜,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及合作条件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型鞋用粘合剂”项目(如下简称合作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合作项目对外以甲方既有的名义及“燕山”牌商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双方一致确认,开展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与厦门南燕山工贸有限企业无关
3、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经营“环境保护型鞋用粘合剂”所需要的产品配方及重要原材料中的和,其他原材料由甲方按生产进度自行采购
4、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回款工作,并保证年销售额最低不少于万元
5、双方一致同意生产用地租用的经营场所(详细地址),双方按每月元租金的原则向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第二条出资额及持股比例1、合作项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双方均应在年月日前将各自的出资额足额交付至双方共同开设的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
逾期出资的一方应按出资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甲方所持股份比例为51%;乙方所持股份比例为49%
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派盈余并承担亏损
4、一旦项目终止,双方在按持股比例对外承担债务、弥补亏损及分派利润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的原出资额的比例分派剩余财产
第三条合作资金的管理1、为共同管理合作项目资金,双方以的名义开设合作项目资金管理专门账户,专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专门账户私人印签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
2、所有合作项目运作资金均应存入上述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期间,如遇流动资金局限性,由乙方负责对外筹措资金,乙方承诺所筹措资金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