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发包方(如下称甲方):承包方(如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四、承包形式:第二条工程期限一、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二、如遇下列状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对应顺延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持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持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原因;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原因而延误工期。三、因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迟的,不得祈求顺延工期。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协议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第一种方式:本协议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协议包干价为元人民币(大写:)。任何政策性原因和市场原因均不调整包干价。1、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元工程款;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3、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第二种方式:本协议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根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协议的结算价款。1、甲方于支付元;2、乙方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汇报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根据。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与否都是包工包料?)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汇报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规定提供复验汇报。经复验符合质量规定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规定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阐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根据,乙方不得私自修改。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行,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根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一、工程具有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在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二、工程具有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汇报(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湄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的“合格”原则。第七条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原则组织施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保修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可以随时同乙方获得联络。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告知后小时内抵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络电话,应及时告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迟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处理,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乙方保修联络人电话:;乙方保修联络电话人:。第九条违约责任(乙方私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