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运送劳务协议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土石方运送工程工作,给乙方企业施工,一致签订本协议条款,以供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1
工程内容:石子运送
地点:福田福联石场至生态园东莞市茶山镇塘角管区生态园中坑二标工地3
石子方量20万方以上,期限六个月以上
旅程起点福联石场至东莞市茶山镇塘角管区生态园中坑二标工地4
如因场发生变化所需车型价格另协商再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进场动工时间:双方签协议后叁个工作日内安排乙方进场施工
二、结算方式1
先按23方左右车辆15台,后来随工程需要再增长,单价每立方(不开发票)17元人民币2
结算方式每运送满五万元结算一次,以转账形式转到乙方指定账号,在2个工作日付清
第二批以此类推
甲方委派出纳吴贞江为财务结算代理,乙方委派代表人为财务结算代理
乙方如因上述人员不能到位,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人并电话告诉甲方代表人方可结算
三、甲方责任1
负责现场有关政府部门的合法文献
因甲方3天后过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等款并退场,在停工期间甲方按每天每台车300元人民币赔偿乙方损失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进场后不能正常施工,甲方赔偿乙方每天每台车300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赔偿乙方损失
如遇自然灾害动工不便,甲方应提前一天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天气晴好每天动工
运石子工地现场事宜所有由甲方负责
其中石排燕窝桥、茶山、石排交警路政城管村民负责由萧风琼,每方扣除1元人民币作为过桥费用及其他费用(不负责福田的过桥费)
石湾、福田石场路段的交警、路政、城管、村民由福联石场负责
注:过桥费用由运送车付
四、乙方责任1
保证进场所有车辆性能良好,符合交通规则管理所需的一切证照
保证正常进行运石料
进场后服从甲方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