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场地租赁协议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到达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音乐节演出现场餐饮区摊位,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年__8__月_14_日起至__8_月_15_日止,合计_2_天;第三条租金本协议租金实行(一次性)支付制,租金原则为元__;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年_8__月_6_日计:元,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__年_8_月_12_日计: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1___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协议约定租金总额__50__%计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
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的担保
第四条甲方权利义务1、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有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5、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备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多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