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创发城零陵项目售楼部装修工程协议发包方(甲方):湖南创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承包方(乙方):签订时间:3月20日发包方(甲方):湖南创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承包方(乙方):本工程由发包方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通过投标、评标等程序,确定由乙方承包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成都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项目名称:创发城零陵项目售楼部装修工程1
2项目地址:零陵区潇水中路与徐家井路交汇处1
3建设单位:湖南创发置业集团股份有限企业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2
1承包范围:创发城零陵项目售楼部装修设计图和设计变更的所有内容,包括图纸上标明原墙体的拆除及渣土的外运、清水房原则施工至基层抹灰,安装强电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外的所有施工内容如:门窗、内外墙面层、室内地面天棚面层、栏杆、开关面板、灯具、弱电管线、水龙头、洁具等硬装部分2
2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作出调整,而无需任何理由
第三条协议工期3
1动工、竣工时间动工时间:甲方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的进场时间为动工时间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为:40天3
2进度计划3
1承包人应于协议签订后5曰内向发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在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规定提出改善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善措施提出追加协议价款
3动工及延期动工3
1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的告知进场时间后准时动工
4工期延误3
1因如下原因(按承包人提交,并经发包人确认的程序)导致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对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