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水库承包协议乡组,如下简称甲方;如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足运用水利资料,发展渔业生产,为城镇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长集体和个人收入,经村民大会充足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地点和面积甲方将座落在组水库约亩,承包给乙方养鱼,水库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协议规定的受益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叁拾年,自年3月1日起,至年2月28日止
第三条乙方上交甲方租金的措施及时间承包费按每年元原则支付
乙方在承包期内租金按支付一次共分三次交给甲方,即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按年承包费元的标将第一期准合计元一次性交给甲方,后来每10支付一次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乙方所承包的山塘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全额交给乙方
2.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
如发生偷、毒、炸鱼等状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3.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所需用水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毕协议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除了不可抗力的状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毕协议规定的义务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守水库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免费将水库交给甲方
4.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
5.协议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经营权
第七条本协议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
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
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甲方村民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