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承包协议甲方:昆阳镇中谊村委会乙方:为了加强村内车辆管理,处理车辆停放规范管理,现将新建停车场进行公开承包,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范本。一、承包范围:现新建设的停车场围墙以内。二、承包价为每年:(人民币大写:).三、承包期限为壹年自(月日至月日)四、付款方式:按年付清,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付清当年承包费用。五、甲方的义务: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场地及设施。六、乙方的义务: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2.按村委会所规定的价格进行收取停车费。3、停车场内所经营的范围需按照规定的范围经营:如停车、修车、洗车、加水,不准在停车场内自行建盖或安装其他不属经营范围内的设施器材或变化、增长经营项目。4.停车场内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乙方自行承担。5.乙方需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5.乙方自行办理有关税务登记及其他手续。6、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不得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停车场的人员、车辆。7、如发生车辆被盗或车辆设备及油被盗没有予以赔偿视为末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8、在承包期间,若因国家或集体建设被征占的不属双方违约,所占赔偿款属村委会所,村委只退还乙方未满的承包款。七、未尽事宜或因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处理。八、本协议范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