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技术服务协议篇一:中国亿诺通数据中心技术服务原则协议中国亿诺通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协议(金牌idc)协议号:E-icann20XX****签字地点:北京市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707签字时间:20XX年**月**日中国亿诺通数据中心技术服务原则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中国亿诺通)经与客户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如下简称“客户”)乙方: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中国亿诺通”)1
“客户区域”是指中国亿诺通金牌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提供应客户用于放臵客户设备的或放臵中国亿诺通提供应客户使用的设备区域及空间
“客户设备”是指计算机硬件(不包括存储数据)和其他被客户放臵在客户区域的有形设备
“客户授权者”是指经客户授权许可进入客户区域的人,客户应当列出他们的姓名、联络电话并提供应中国亿诺通
客户授权者有变更时,客户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中国亿诺通
“客户系统”是指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客户所有的技术,包括客户的internet应用的设计、内容、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献和目的文献)、客户接口设计、体系构造--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客户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客户在此基础上,改善的、增长或由客户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
“中国亿诺通提供设备”是指中国亿诺通提供应客户使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它有形的设备及计算机编码等
“中国亿诺通系统”是指中国亿诺通所有的技术,包括中国亿诺通企业的服务、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献和目的文献)、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网络设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