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装水运送协议甲方(托运人):证件号:乙方(承运人):证件号:甲、乙双方通过协商,根据协议法有关规定,签订货品运送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下列规定期间、区域、产品范围内的运送权
一、协议期限为一年,从1月1日起到12月31日为止
协议期满,若乙方在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有关条款且账务、空桶清晰的,乙方可优先续签协议
二、上述协议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送“乌蒙”牌竹根水系列产品,运送方式为汽车公路运送
运送区域:水城、刘官、老屋基、盘关、山脚树、柏果、洒基、两河、大营、坪地、四格、鸡场坪以及沿线新增网点
三、运送价格1
从生产地(竹海镇)运送到水城桶装水每桶3
8元,件装水330ml每件2元;2
从生产地(竹海镇)运送到盘州市刘官、老屋基、盘关、山脚树、柏果、洒基、两河、大营、鸡场坪等地的桶装水为每桶2
从生产地(竹海镇)运送到新增网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再确认新的运送价格
第二条保证金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
00元),收取乙保证金后,并向乙方开具合格的保证金收据,在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时方可退还,同步乙方不得就其支付保证金向甲方索取任何利息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1
甲乙双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应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借口外聘第三方车辆到生产地(竹海镇)运送“乌蒙”牌竹根水系列产品,在乙方运力局限性时,由乙方合理调配车辆保证满足甲方运送需求
若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并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外聘运送车辆到生产地(竹海镇)运送“乌蒙”牌竹根水系列产品的,按违约当时外聘运送费用所得全额赔偿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按照运单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二、承运的桶装水及件装水要负责安全,保证货品无短缺、无损坏
如出现沙眼桶、使用率高陈旧易损、自然破损桶由甲方负责,5公分以上大裂口破损桶由乙方负责赔桶
三、乙方负责将桶装水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