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协议协议书发包人:广西防港物流有限企业(甲方)承包人: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企业(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筒仓及火车发放站)工程地点:防城港区12泊位陆域工程内容:5个直径32米筒仓及火车发放站的施工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2、工程承包范围5个直径32米筒仓及火车发放站的土建、钢构造、设备基础、电气、防雷、给水和排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不含预应力管桩、设备安装及消防工程
详细以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内容为准
3、协议工期动工日期:10月20日(以具有动工条件,甲方告知动工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4月17日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4、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符合招标文献规定,到达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原则5、协议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玖拾柒万柒仟贰佰零肆元壹角叁分(¥:47977204
13),工程量清单及单价详见投标书
6、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协议《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似
7、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协议生效9
1协议签订时间:年10月10日9
2协议签订地点:__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__9
3本协议双方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广西防港物流有限企业承包人: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企业(公章)(公章)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48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帐号:第二部分协议通用条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