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合同一、聘任籍(外文姓名)(译名)女士(先生)为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协议并认真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协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页):四、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元,其中%可按月兑换外汇
五、聘方的义务:1、向受聘方简介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配置合作共事人员
5、准时支付受聘方的酬劳
六、受聘方的义务: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毕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
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双方应信守协议,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协议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协议
在未到达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协议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受聘方解除协议:(1)受聘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持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状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告知聘方解除协议:(1)聘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2)聘方未准时支付受聘方酬劳
八、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协议步,应当向另一方支付500―美元(或相称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规定解除协议,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端解除协议,除离华费用自理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