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深圳代表处一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到达如下协议条款:服务名称电子信息管理系统EIMSV2
0技术服务(EC单易通高级会员服务)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RMB¥3000
00)服务期限自服务开通之日起壹年
免费制作(包括新办、更新、补办)电子钥匙;免费企业更名服务;电子钥匙解码服务;2
电子信息管理系统EIMSV2
0系统操作培训及申请流程讲解;3
安全接入服务,提供VPN及拨号专网接入服务;4
数据安全存储服务;5
查询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EC网)上所有设限信息;6
收取电子周刊:EC国别贸易投资环境信息(半月刊)、EC对外贸易运行状况周报、EC英文双周刊;7
2G容量EC云邮箱;8
EC单易通小秘书短信告知服务
企业全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企业代码(注意企业代码为13位码)联络人信息(联络人必须获得企业授权)姓名:部门:职位: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联络电话传真邮箱付款方式银行电汇支票转账网上支付付款时间本协议签订后日内二
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通过当地互联网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数据传播
2.甲方应保证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自行处理网络接入问题
并指定专人(该人员应具有一定网络知识、业务知识)负责,甲方指定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告知乙方
3.甲方在碰到使用问题时,应及时跟乙方联络,如实向乙方描述故障现象,积极协助乙方处理问题
4.乙方应精确记录甲方传播电子数据的过程和时间,保证所存储的数据不被人为更改和删除
5.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
6.乙方应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网络安全措施,保证存储在系统内的电子数据的安全、真实、完整,不得对电子数据进行删除、修改、篡改等
7.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