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出租方将坐落在房屋,间平方米,租给承租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协议、收回房屋:1、承租人私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运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合计达个月的
租赁协议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协议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按每年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于每年月日前交付
房屋租赁税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协议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租,须在3个月前告知承租人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协议前款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规定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准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责任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准时(或未按规定)修缮出租房屋的,责任偿付违约金元
如因此导致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受损,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协议,私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导致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偿付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导致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