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砂浆销售协议协议号()第号供方(全称):(甲方)签订日期:年月日需方(全称):(乙方)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干粉砂浆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交货地点:(工程地址),运距KM
供货时间:年月日至工程结束止
二、预定干粉砂浆总量:根据客户实际使用吨三、预拌砂浆标的、范围:产品名称强度等级计量单位估计数量单价(元)金额备注砌筑砂浆按客户实际需要吨按当月常州市场信息指导价下浮26%结算抹灰砂浆吨地面砂浆吨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按送货单数量结算)备注:1、多种规格产品的单价:按常州市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当月建筑工程材料预算指导价执行
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及市场原材料供应紧张等原因导致价格波动较大时,由双方另行约定价格
2、以上协议材料单价包括运送、服务等费用;不包括材料进场复检费用及储备筒仓的租凭费用
3、协议最终止算金额根据签收送货单数量结算
四、需方应提前贰天告知供方,告知所需产品及规格型号和数量
五、质量原则及验收原则:江苏省工程建设原则《预拌砂浆技术规程》执行
六、产品执行原则:江苏省工程建设原则《预拌砂浆规程》DGJ32/J13-
七、数量验收:1、甲方每车都签发随车《送货单》,乙方应派专人在交货地点验收确认,并在随车《送货单》上签字,以此作为对帐及结算根据,每车干粉砂浆重量±200kg
2、乙方在收货时应按《预拌砂浆技术规程》DGJ32/J13-的规定严格对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后签收
八、运送方式:由甲方负责运送到工程施工现场
并用气力输送进现场干粉砂浆筒仓内
九、袋包装方式:袋包装40kg±1kg/包,包装袋不回收
十、付款方式:每月25号由甲乙双方对帐确认当月总供货量及货款,次月10日前付已对帐货款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