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交通车运送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道路运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公平的原则,乙方向甲方提供员工交通车运送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足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1、甲方向乙方提供准备的“交通车承运时间、线路、站点”等信息,如遇节假日或需要调整服务时间、线路、站点及增减车辆时必须提前告知乙方负责人,乙方根据甲方用车需要,及时配合甲方作出对应的调度和运力安排
2、甲方乘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在设有交通车站点的站上,上、下车,并爱惜车辆设备,遵守《成都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和安全乘车秩序
3、乙方接送甲方员工的交通车为成都市龙泉驿区联运有限企业所属,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客运车辆行驶的安全原则,证照齐全,并保证车辆各项技术状况完好,设备良好,车辆内外整洁
若由于乙方提供车辆车况问题导致给甲方或第三人导致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送甲方员工的驾驶员拥有有关资质、技术过硬、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服务态度
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调换态度恶劣、无职业道德(由甲方来评估)的驾驶员,乙方在接到甲方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予以调换
驾驶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驾驶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加班费等所有由乙方承担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交通车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保险条例,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参与机动车辆保险且足额投保
乙方必须具有交通强制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车辆多种手续及各类保险的复印件
乙方应根据营业状况将所投保险可以满足在出现事故时赔付甲方乘坐人员及第三人,保险赔付局限性部分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保证甲方员工在乘坐乙方接送员工交通车辆时的人身安全,严禁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甲方员工在不违反《成都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