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育儿嫂服务协议No甲方(顾客):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服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丙方: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权力与义务1、甲方规定乙方提供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月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早点至点,每月工资元
2、预定月嫂育儿嫂,甲方须先向丙方缴纳定金元,服务人员上岗前签订协议,甲方需向丙方一次性交纳管理费元、成交费元及当月工资
满一种月后假如续用服务人员,每月需提前两天到丙方交纳工资元及服务管理费用元
3、甲方若不满意乙方的工作,需提前告知丙方和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协议,一种月内免成交费可调换1次服务人员
4、甲方有权监督服务人员履行协议规定,规定乙方完毕服务项目
对服务员的服务状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若增长服务项目应增长对应的工资
若延长工作时间按实际工资的每小时计算(例如:总工资/应服务天数/应工作小时=每小时加班费),若不管午餐,每日补助5元(按小时收费的除外)
全日制服务员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4小时
6、用工期间,在甲方家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人身安全
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属乙方责任则由乙方负责
全日制家政服务员不得与异性同室居住,夜间不得带婴幼儿同寝,防止意外
7、甲方假如提前终止协议,服务费按天收取,成交费、管理费不退,并交纳终止费30元
8、甲方预定的乙方人员,因特殊情形不能准期到岗,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上一位客户分娩延迟,或其他状况导致工期延长;乙方自身或其家中忽然有事不得不离开而不能到岗的,届时,丙方将派同级别的人员为甲方服务,没有同级别的,按所接受的服务级别增长或减少差价,不再接受服务的,丙方将甲方所付定金原数退还甲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