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协议卖方(房屋产权出让人):(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房屋产权获得人):(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置房产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所称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的房屋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规定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产权证等有关证明文献,并认真审阅协议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
对协议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征询
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状况、户口等有也许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第一条转让标的卖方所转让的房地产(如下称改房产)座落在云南省丘北县锦屏镇金荷佳园小区拥有的房产,房产用途为一般住房(唯一),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卖方对该房产现实状况的申明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获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实状况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三条转让价款该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在本协议签定之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措施甲乙双方同意以首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支付首付款后,由甲方办理完毕所有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应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缴纳交有关税费
首付款: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