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真石漆施工协议甲方:乙方:昆山市福卡涂装工程有限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真石漆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石牌凤栖园商业广场2#2、工程地点:长江北路和中华路3、工程范围:外墙真石漆施工及维护等;4、承包方式:包工
第二条:工程期限乙方于年月日进入现场,年3月15日竣工,总工期为天
第三条:协议价款一、协议定价乙方按元(人民币)/平方米包工(含施工人员保险),估计工程量约为平方米,最终按审计面积进行结算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1、按施工工序分四个阶段付款:真石漆完毕付实际款项的70%,其他30%工程再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
3、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质保期2年
第四条:工程质量一、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到达国家验收原则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阐明文献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原则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工程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成品保护,如有损坏现象将做罚款处理赔偿
四、杜绝材料挥霍,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有挥霍材料现象,挥霍材料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五、如使用高空设备、必须采用品有安全资质证书的正规单位进行安装及立案工作第五条:安全责任一、高空作业所需安全带、安全绳、吊篮的安装及立案和安全用品,由乙方自己准备
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任
第六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提供施工所需材料
乙方责任:施工所需多种工具、住宿及运送,保证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一、遇暴雨或由不可抗拒原因所导致的停工,工期顺延
二、工程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按协议暂定总价5%/天计收违约金
三、由于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