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承包协议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提高砖厂生产的质量与产量,以达双方共赢的目的,在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的状况下,双方特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一、甲方责任1、甲方将既有正常运转的砖厂成套设备及场地设施(详见财产清单)承包给乙方,经乙方验收合格后交于乙方生产使用
2、生产与管理,甲方有权监督,但不能干扰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与管理工作
3、本厂内部及外部环境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保证乙方在本厂内一切正常生产环境
4、甲方负责成品砖销售,不得以市场销售问题耽误乙方正常生产,甲方保证乙方在生产期间的原材料,水、电、煤、油料及工人工资及其他费用,如因甲方原因给乙方导致不能正常生产的状况下,甲方则按每人每天最低壹佰元补助给乙方,以乙方实际人员为准,按天计算
(七天内无任何补助)在补助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工作
5、甲方每月按实收乙方所生产的成品标砖块为准,计算工人工资并算清乙方所生产砖款,不得拖欠,甲方保证每次月10号前一次性付清乙方工人工资,如有拖欠,甲方自愿以现实市场大票价开出砖票以抵乙方工人工资
6、乙方工人所有到位后,甲方负责工人保险费以及工人一次的往反车费由甲方负责
7、若出现自然灾害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8、甲方必须提供乙方人员的住宿及水电、煤气和劳保用品,甲方每月为乙方提供叁仟元的生活补助,保证乙方人员在本厂内不受一切外部干扰
二、乙方责任1、乙方负责生产与管理,保质保量生产
2、乙方负责所有生产技术与职工的一切工作安排,并保证正常生产
3、乙方在保质保量的技术基础上完毕双方所定的日产量玖万块
标砖为准,注:因甲方原因及天气变化导致产量减少,乙方不承担赔偿
4、在甲方正常提供生产环境下,乙方保证按正常生产,不私自停工,如有问题及时向甲方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