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学生资助工作总结篇一本学年,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在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和福建师范大学助学贷款中心的帮助支持下,在广阔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方式为辅的多元资助体系,学生资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广阔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一年来,我院学生在资助方面的投诉为零。现将我院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学院成立了以林玉瑞政委、许玉泰院长任组长,林成郎副政委、冯增其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了以系分管学生负责人为组长,辅导员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资助工作的透明度,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把各项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印制在20xx版《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生手册》供学生参阅。正因为有了上述组织管理制度化设置,才能够充分保障我院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贫困家庭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仔细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我们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仔细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根据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法律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首先,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责;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其次,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仔细、负责地共同完成认定工作。此外,我们在新学年开学时,就立即布置启动全院认定工作。全面、仔细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向新生寄送录用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上学年结束之前,向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xx-20xx学年全院共认定384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91名,贫、特困生占在校生29.49%。(三)深化细致,科学管理,做好贫困学生信息管理和资料上报工作。一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包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在校期间的受助情况、奖惩情况、担任班干部情况、就业去向等信息,初步实现了学生资助工作系统化动态管理。二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档案,加强对贷款学生的贷后监督和管理,引导贷款学生树立诚信意识。积极与学生就业单位、学生家长联系,督促学生按时还款,减少借贷风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是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及时做好贫困生各项资助信息的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并按省资助中心要求将我院贫困生数据导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各项信息数据上报及时准确,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四)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仔细做好20xx-20xx学年度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