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协议甲方:(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如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施工任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根据《协议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协议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详细条款如下: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工程。(二)工程范围:***等。(三)工期: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竣工。(四)质量原则: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到达合格。(五)工程价款:按照双方约定价格,工程造价以确定单方造价结合实际完毕工程量结算。1.***2.***3.***包工包料,任何调价均不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实际验收测量工程量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六)工程款支付:乙方进场施工开始,甲方预付工程价款***;工程施工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结算资料通过***部门审计完毕,甲方支付审计工程价款的**%(扣除预付工程款),预留质保金**%。质保期**年,质保期内乙方建设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质保金。(七)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告知三日内必须到场勘验,及时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动用质保金进行维修。二、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履行协议。(二)对乙方承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境保护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乙方签订有关的安全、技术协议。(三)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协议的状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告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协议。三、乙方权利义务(一)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动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二)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导致的损失和罚款。(三)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四、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境保护施工(一)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规定进行施工。制定质量管理目的,贯彻质量责任制,保证明现施工协议和甲方规定的质量目的。(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有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五、工程质量及验收(一)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献与设计规定为质量评估验收原则,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规定和技术指标原则有互相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献中有关质量规定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原则。(二)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告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告知7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期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告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守费用和有关费用。六、争议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七、附则(一)本协议所指日历天为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二)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三)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