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总承包协议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改造及装修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地址:2
装修规模:3
施工内容: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5
动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大写)
第三条:质量规定1
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长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动工前告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协议中部分所用材料须经甲方同意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装饰装修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异,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是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抵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惩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妥而导致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1
协议一经签订,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详细付款方式如下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1
假如因乙方原因而延迟竣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