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装饰委托设计协议工程名称:委托方:设计方:委托方:(如下简称甲方)设计方:(如下简称乙方)鉴于乙方具有室内装修装饰设计对应的合法资质,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第一条本协议根据下列文献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同意文献。第二条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及范围:2.1名称、规模、阶段、投资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估算设计费(元)层数建筑面积(m2)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2.2设计范围:室内天、地、墙表面装饰,与装饰有关的水、电设计的部分(与建筑有关的:建筑构造,水电、暖通、消防、弱电、等设计不在本设计范围内,乙方可以协调配合)。(此范围未必涵盖精确)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献:序号资料及文献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四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献:序号设计阶段资料及文献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第五条协议价款:5.1本协议为总价包干协议,总设计收费为:(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款进度及条件提议另行调整)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30%本协议签定十个工作日时第二次付费35%效果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个工作日第三次付费30%施工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十个工作日第四次付费5%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时付清款项提图5.2乙方的所有设计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设计费用应包括乙方为进行本协议工作的一切劳务及加班费,设计成果支出费用,后勤行政管理费,长途电话、传真等沟通工作以及为各阶段设计所支出的邮寄费、保险费、工程图纸晒印费、规费、利润、税金等其他一切与本次设计方设计有关的费用。5.3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调整设计范围,并对应调整协议价款。5.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甲方财务部门承认的合格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六条本协议设计周期6.1设计时间为:个日历天,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乙方须按本协议第第四条规定的时间提交各阶段的设计资料及文献。6.2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或无法正常进行,设计周期对应顺延,乙方不承担延期责任。6.3由于乙方设计进度及设计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规定和甲方所在地政府审批部门的审批规定而导致的协议延期,乙方应按赔偿条款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献,并对其完整性、对的性及协议约定期限负责,甲方不得规定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原则进行设计。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献或者方案确认时间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有权将设计文献交付时间顺延。7.1.2甲方在确认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设计图后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导致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7.1.3甲方规定乙方比协议规定期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献时,假如乙方可以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7.1.4甲方对乙方设计成果确实认不视为对乙方设计成果的验收,亦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设计不符合国家有关原则、甲方规定或设计存在缺陷产生的责任。7.2乙方责任:7.2.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原则、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规定,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规定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进行修改和补充。7.2.2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状况,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7.2.3乙方需按甲方的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时间提交甲方确认合格的方案及图纸。7.2.4乙方须在每阶段明确地获得甲方的同意指示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乙方只可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设计。对已获甲方同意的设计,乙方不得私自进行修改,如因技术或安全理由必需修改时,乙方应尽快书面告知甲方并获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7.2.5乙方应保证设计质量和设计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