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工作制度1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和护理部、感控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集中管理的模式,负责全院复用医疗器械、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及供应
消毒供应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掌握各类诊疗器械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技术及个人防护、院内感染防控相关知识
新上岗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严格履行各岗位职责,遵守操作规程,使各项工作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进入工作区,必须穿戴相应的专用服及防护用品,外出时更换外出服及鞋
根据临床需要,及时下送无菌物品、下收污染物品;与临床科室交接物品时,应认真核对、当面清点,准确填写交接记录并由双方签名备查
对诊疗器械、物品的清洗、消毒、灭菌流程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对各操作环节的质量控制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清洗消毒记录应保存6个月,灭菌质量记录应保存3年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查对制度、质量监测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及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
各种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定期保养和检修
各类清洗材料、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监测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消毒供应中心应备有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材(如气管切开包、静脉切开包、气管套管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随时保证供应,满足科室需求
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了解科室对器械、物品处理的需求,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所有工作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的人员应予以调离,不得从事消毒供应工作
供应室安全管理制度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方可进入工作区
尽量减少无菌区人员的出入往来,禁止污染区的人员频繁进入其它工作区域
物品的运送、发放及污物的回收处理①无菌物品运送、发放:无菌器械或物品应由专用通道或电梯传送至手术室或临床科室;无专用通道时,由无菌物品发放室护士由传递窗发出,由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