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进出道闸车牌识别系统采购安装调试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GA/T761-2008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GA/T992-2012停车库(场)出入口控制设备技术要求》、《GA/T1132-2014停车库(场)电动栏杆机通用技术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订立如下合作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购买的产品、服务及合同金额(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填写品牌、功能等如“车辆进出视频免取卡(车牌识别系统)智能收费管理系统”)共计套(二)合同金额(含税)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二、付款方式及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二)乙方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并按照约定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大写:)
(三)设备安装调试运行30天并达到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约定之内容后(施工方案、产品参数性能、整机对车辆识别率达到双方约定的识别率以附件作为合同要件),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30天后乙方履约对相关操作人员的培训达标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即人民币¥:元,大写:)
(四)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该项工程项目质保金,在设备运行年后,质保期满后经双方终结验收合格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无实质性违约时,甲方在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
(五)本合同的履行地为
三、结算方式(一)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国家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支票或汇票方式支付
(二)付款依据:以工程明细内容(采购产品数量、产地、品牌、技术参数)、约定的安装质量及车辆识别率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为依据,经甲方品质部、工程部及(项目部/管理处)相关人员验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