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制作加工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xx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合同附件及补充事项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制作地点:第二条:项目内容及方式1、制作加工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制作加工方式: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加工,即本合总价包括完成合同所需货物价款及制作、成品保护、质保服务、安全文明施工等一切费用
3、本合同价格为定稿后不做任何调整的方式制作加工
乙方必须按甲方工程量清单、效果图、制作图上注明的效果及材质进行施工,并与清单上各项工对应的“项目特征描述”、“工程量”所反映的内容相一致(书面同意的除外)
4、若因经制作过程中设计变更、甲方另行指定的工作变更、文件清单和图纸未包含或未作表述导致的增加工程量,按实结算
5、本合同所有项目不提供安装及运输服务
若需现场指导安装费用另计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款:本项目不含税费用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在作为合同附件的甲方书面确认的项目制作图稿及附件清单内,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均不再作任何调整;若甲方额外提出增量,参考原清单单价及市场单价,按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的增加事项单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2
1项目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60%,即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预付款;2
2项目进度款:项目制成品在制作完在主体结构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进度款:2
3项目竣工款:制作完成后出厂前,乙方及时电话或书面或其他电子方式通知甲方需在3日内前来验收,甲方需在3日内完成成品的出厂验收确认工作
甲方完成验收工作后2日内甲方支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