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塔河县法制办公室杨洪文杨洪文,女,汉族,34岁,法律本科,1998年4月调入塔河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余年,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
2004年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评为“全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杨洪文同志从事塔河县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她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
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
她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并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尝法》等,通过她不懈的努力很快进入角色并精通了本职业务
同时她还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想出一些好的方法和点子,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能1尽快学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印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必读手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试题》等书籍,并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
通过她的创新,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
塔河县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5年,由于起步比较晚,各行政机关不知如何开展此项工作,为了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尽快开展好此项工作,杨洪文同志经常深入到各行政机关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
各行政机关在她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各项制度,如:罚缴分离制、重大案件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等各项制度
去年,她又按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