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镇中心学校2017年暑假教师政治业务培训题目:《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组织学习人:王高团2017年8月10日依法执教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汉王镇中心学校2017年暑假教师政治业务学习资料----组织学习人:王高团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教师依法执教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但由于一些教师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较为模糊,在教育教学中遇到一些实际法律问题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会产生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使学生遭受了身心痛苦,使学校的声誉受到影响
为此,有必要了解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容易出现的一些违法行为,并加以预防
一、教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教师超标准教学,对学生的身心造成损害我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
”义务教育的教学内容的难度和强度一定要符合儿童、少年的年龄特征,不能超过大多数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所能达到的程度
(二)教师擅离课堂,扰乱教学秩序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
《教育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
”然而个别中小学教师不忠于职责,没有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随便停止上课,扰乱了教学秩序
(三)教师偷取、泄露考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并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
个别教师由于不能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扰乱了教学秩序,降低了教学质量
为了弥补教育过失,取得好的教学成绩,有的老师偷取考师并泄露给学生,这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教育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教师侮辱学生对学生进行侮辱的行为是一种侵犯学生人格权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讽刺、侮辱、谩骂学生,致使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受到伤害
人格权是公民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