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方略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讲,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法定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对我们党严格执法执纪优良传统作风的传承,是对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深化
历史地看,我们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探索发展过程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红色政权就陆续制定和颁布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国土地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等一系列法律制度规定,为新生红色政权的依法产生和依法办事,为调动一切抗日力量抵御外来侵略者,为解放全中国提供了宪法性依据和法律遵循
遵守法纪、依法办事成为这一时期党政工作的一大特色
尽管从总体上看,为适应战时需要,当时主要实行的还是政策为主、法律为辅,但在战争年代,尤其是军事力量对比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我们党依然能够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坚持探索和实践法制建设,充分显示了一个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博大胸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
从1949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
这一时期中国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令,对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作出把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