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溪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社会公共卫生和畜牧业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平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修订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镇突然发生或传入,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畜牧业生产严重损失和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对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分工负责、社会群防群治”的防治机制,在最短时间内高效、快速、有序地做好控制与扑灭工作
5疫情分级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涉及范围等因素,将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重大动物疫情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处置机构等组成
1应急指挥机构镇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指挥由相关分管副镇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农业、宣传、财政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镇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指挥、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置行动
镇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组织部署全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工作;统一指挥、协调、监督和指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行动;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到位
2镇指挥部办公室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镇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