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适性为美”思想的生态美学意义2011年5月14日22:19庄子认为,美并不仅仅是人的专利,天下万物都有自己的美,这种美就是万物对自己生命本性的顺应,或者说是物种本性的伸张,这就叫“适性为美”;物性不一,因而物种的美也多种多样,千万不可一概而论,以此羡彼,“适他之适”,“役人之役”更不能以此求彼,按自己的审美标准去对待、强求其他物种的美,取代其他物种的审美尺度;在此基础上,庄子主张站在不同物种生命本性的立场,追求和维护天下万物顺应各自本性之美的共生共在,达到天人和谐,万物共荣
庄子的“适性为美”思想,实开生命美学、生态美学先河
在他之后,西晋郭象作《庄子注》,东晋支遁作《逍遥游论》,进一步发展了其“适性为美”思想,北齐刘昼对此也有所丰富,对我们今天讨论生态美学颇有启示、参考意义
一庄子作为老子的精神传人,其美学思想首先表现为对老子美学的继承
老子认为大道至美,“孔德之容,唯道是从”1[1],庄子则借老子之口进一步发挥说:“游心于物之初”的“道”,即“得至美而游乎至乐”(《庄子·田子方》,以下只注篇名)
“道”在物体中的具体体现,就是其自然本性的“性”
老子的得道之美,到庄子手中就改造为适性之美
庄子适性为美的思想,正面的表述叫做“任其性命之情”、“安其性命之情”、“不失其性命之情”
“情”,实也
“性命之情”,即“性命之实”的意思
“任其性命之情”、“安其性命之情”、“不失其性命之情”,也就是顺应、切合生命本性之实的意思
庄子说:“彼正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
”(《骈拇》)“正正”,曹础基《庄子浅注》认为系“至正”之误
联系上文批评杨朱、墨子“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曹说可从
庄子认为,那最完美的“至正”形态,就是不失物种的生命本性之实
庄子又说:“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
”(《骈拇》)“臧”是与“仁义”对待的一个道德名词,约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