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施工工程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4、工程内容:由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部分服务,详见合同清单
5、建设期限:自乙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总工期日
(具体入场施工时间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经双方共同确认工程范围内的合同包干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费用明细详见合同附件)
2、付款方式:采取转帐方式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工程款的30%、线路铺设完毕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工程款的40%、线路施工、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工程款的25%、5%余款为质保金,待本工程经验收合格满壹年期内无质量问题时,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三、工程变更及结算1、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方案图、工程量清单履约
若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进行工程变更,甲方须和乙方商量协议解决
(产生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2、变更价款由双方参照本合同价款定价原则及价格水平协商确定结算时予以调整
四、工程验收与保修服务1、工程完工后2日内,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应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2日内组织验收,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未验收自行使用的,亦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日期以线路安装到位可以使用为准
2、验收时,双方均应派代表到场,验收结束时应出具验收报告,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章,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字盖章当日为准
3、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为本工程提供为期(3)月的免费维修及售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