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根据《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叁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管理四川物业管理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叁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第一条合作事项:以甲方30%、乙方19
9%、丙方50
1%的出资比例合资成立四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丙方负责合作事项的经营管理
第二条合作期限:长期
第三条合作原则(一)保密原则:无论合作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合作关系终止之后,叁方都必须对有关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另外第三人透露经营管理信息和技术
(二)诚信原则:甲、乙、丙叁方都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在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得虚构支出,不得隐瞒收入,不得从事损害合作方利益的任何事情
(三)友好原则:合作双方都应遵守友好原则,无论在合作过程中因任何事情发生任何分歧、争执,甲、乙、丙叁方均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第四条投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一)本项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为:甲方30%、乙方19
9%、丙方50
(二)经营管理中出现的亏损、风险和法律责任按上述比例承担
(三)对于本项目运作,甲、乙、丙叁方各按上述比例共同投资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30%比例投资,按投资比例承担经营风险、法律责任,按投资比例分配经营利润
以书面形式向丙方提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建议,阻止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并马上报告丙方
开发客户并获得适当的报酬(但不另支付费用);不参与物业项目的具体日常工作管理,不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4
有权对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审核
有权制止丙方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因乙丙方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丙方追索;5
出席三方经营工作会议并就丙方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