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远期交易协议合同编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月贵金属远期交易协议甲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业务电话:传真:乙方: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业务电话:传真:甲、乙双方同意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并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释义1
1贵金属远期交易(简称“远期交易”)是指在本协议下乙方基于套期保值需要与甲方达成的以美元或人民币计价,在未来某一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入或卖出贵金属的交易
2本协议中的贵金属,是指符合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质量规定和规格规定,可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买卖并交割的黄金、白银等,包括但不限于Au99
95、Au99
第二条交易的达成和确认2
1甲乙双方开展远期交易,乙方可通过电话或传真加盖公章的书面交易指令两种方式向甲方进行远期价格询价
乙方通过电话询价的,如果甲乙双方在电话中就一笔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交易即被视为有效达成且该交易的条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如果乙方自行填写加盖公章的书面交易指2令并将其传真至甲方,并且甲方以合理的方式通知乙方接受乙方的该指令,则将视该交易有效达成且该交易的条款即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2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后开展远期交易前设定乙方电话交易密码,该密码为乙方电话询价及电话交易确认的有效标识
在乙方致电甲方指定专用交易录音电话时,需提供交易密码,甲方将予以核对
密码核对正确,甲方视乙方致电人为有权指令下达人,可以(而非必须)接受其交易指令,双方也将接受和承认电话录音内容的约束;密码核对不正确,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交易请求
乙方将盖有其公章的书面交易指令传真至甲方后,甲方需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指令是否属实的电话确认,如经确认传真属实且经过乙方内部正当授权,则甲方可以(而非必须)接受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