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运输协议托运方:南环高速公路第三分部一工区二队(以下简称甲方)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南环高速公路第三分部一工区二队路基工程(二)工程地点:南环高速公路K31+570~K32+960(三)工程总量:以现场实际运输量为准(四)合同期限:从乙方进场开始运输至甲方通知运输任务结束
第二条工程内容(一)工作内容:土石方运输
(二)工程运距:以实际运输距离为准
(三)运输方式:自卸汽车运输
(四)车辆数:根据工程量按甲方要求适时调整
(五)计算方式:按车方计算
(六)结算依据:统计结算以甲方现场人员签字的原始票据为结算依据
第三条: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一)合同单价1、单价:按甲方指定的范围场内转运价:元/m3;外运超出1km按每增加1km增加元/m3计价,外运距离以双方实量并认可为准
以上单价针对本工程的全过程
2、场内转运范围:运输起点至倒土(石)位置在1km范围内为场内转运
(二)运费结算办法及支付方式:1、运费结算办法:以每天运输完成后甲方统计员签字认可的单据为结算依据
2、支付方式:在项目部计量款到位后拨付乙方实际计量工程款的%;余款在运输完成后1个月内付清
3、每次运输款甲方从银行汇款至乙方帐户上或以现金支付;因乙方银行帐号变动,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更正汇款帐户
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场内转运施工便道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保证场内道路行驶畅通
2、负责结算乙方工程款
3、监督乙方运输进度及安全文明运输
(二)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量和工程运距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保该工程能正常运转所需车辆数量
2、工程车用油乙方自行负责,也可由甲方代加,费用从乙方运输费中